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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3/9/27 17:15:49 来源:沙县自来水公司 【 字体:大 中 小 】
欠费停复水工作流程
凡属本公司用于计量结算的自来水表,本公司按规定日期派员上门抄表。用水户应在当月月底前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水费和相应的代征费。对逾期未缴纳者加收违约金,对三个月未缴纳者进行停止供水处理。
每月对欠费者送达欠费通知书,并以语音电话通知及发送短信通知用水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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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三个月未缴纳者进行人工电话通知。
派员上门贴欠费通知单
停止供水
用水户缴纳水费(含代征费)后,凭水费发票或存款凭条到稽查队办理复水手续。